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行业管理
网上办事
政策法规
资质管理
质量管理
评优选优
会员风采
关于协会
协会新闻
行业动态
培训通知
入会申请
表格下载
法律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资质通知
公告公示
资质查询
相关政策
质量通知
工作通讯
标准规范
评优事项
诚信企业
优秀作品
大师风采
优秀人物
优秀企业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机构
理事会
会员名录
入会申请
google搜索
站内搜索
协会新闻
行业动态
培训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行业管理
>
行业动态
> 关于加盖“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章”的通知
关于加盖“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章”的通知
上 海 市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协 会 (
)
沪勘设协字(2011)第 01号
关于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加盖
“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的通知
各有关设计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2010)46号]关于转发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原实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工程初步设计出图专用章”和“工程勘察报告发出专用章”等制度基础上,为了做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工作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建设市场环境,增强企业投资项目的责任意识,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工程总体设计
文件
出图章”的有关规定。
根据要求,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部分由原各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操作,但法律主体关系不变,该出具审批意见的出具,该备案的备案。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将从自律的角度加强对有关设计企业“工程总体设计出图专用章”的刻制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并提供服务。为此,我协会制订了《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加盖“工程总体设计
文件
出图专用章”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为提高效率,减少环节,“工程总体设计
文件
出图专用章”请各有关设计单位抓紧时间,根据本单位资质范围,按照“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和本市印铸刻字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刻制,“出图专用章”刻制后,请即填写“上海市勘察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备案表”,送交我协会,经审查认可后,出具由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发出的“上海市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出图专用章”备案认可函”。
协会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资源共享平台,及时将各设计企业的建设工程总体设计出图章的编号和有效日期,以及原实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出图专用章”、“工程初步设计出图专用章”和“工程勘察报告发出专用章”等登录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网站,以便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
同时,望各有关设计单位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总体设计
文件
出图专用章”的使用保管,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我协会将尽力为各勘察设计单位提供服务和指导。
联系地址:
上海市石门二路503号(康定路口)恒丰大楼北四楼407室(邮政编码:200041)
联 系 人:夏 寅、甘玮明
联系电话:62727074 传真:62729739
抄送: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1.1.18
----------------------------------